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9年7月1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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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普及“民工门诊”
就诊费用每次不超过50元
邵佳磊、谢国平
    本报讯 邵佳磊、谢国平报道 “总收费42.50元,优惠4.90元,实收37.60元。”看到这张单子后,俞世平的心放下了。近日,在舟山打工的民工俞世平不小心脚被钉子划破,他急忙赶到就近的定海区盐仓街道卫生院“民工门诊”就诊,医生为其清创并缝合了三针,开具了门诊收费收据。在收费项目明细单上,头孢拉定胶囊10元,手术费30元,挂号费1元,检查费1.50元。卫生院院长胡汉康说:“这种病例,如果放在这个月前,费用约在100元左右,现在推出优惠的民工门诊,费用不超过50元。”
    从7月1日起,定海区在全区11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均设立了“民工门诊”,让外来务工者能在第二故乡就医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凡持有定海区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住证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均可享受这一质优价惠的医疗服务。凡外来民工看病,每次门诊费用不得超过50元。在各卫生院,“民工门诊”指示牌张贴在醒目位置,“民工门诊”由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坐诊,并建立快捷医疗服务通道,有条件的还开设了专室,方便民工前来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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