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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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造假何以如此离谱
王学进

  27日晚,正在重庆大渡口某中学上初二的儿子,向老爸交来一篇暑假作文,标题是《我捡了100万,交还失主》,大意是说,自己在路上捡到个钱包,里面有100万元支票,就将这张支票拿给了父亲,最后将100万元转交给了失主。父亲看了气得不行,说,“这个作文总共600字不到,里面全部是编造的!”(7月29日《重庆晨报》)
    这位父亲有点少见多怪,其实作文造假是种普遍现象,它是众多教育造假中的一种,圈内人士早就见惯不怪了。这篇造假作文之所以能制造出动静,盖因为假造得太离谱,而且撞到了自己父亲的头上。
    由此我们自然会联想到,既然学生敢在作文中肆意造假,难道他们在日常行为中就不会制假贩假?事实也是,随着造假作文的日益普及和“昌盛”,学生的道德指数正在不断下滑,学生的品行正变得越来越难以让人放心。
    那么,谁应该对此负责呢?窃以为,语文教师难辞其咎。教师并非不知道造假作文的危害及其现象的普遍性,但鉴于学生生活的贫乏,缺乏真情实感,故为了应试教育的需要,对作文中出现的造假现象,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干脆鼓励学生造假。说来惭愧,笔者当年担任毕业班语文教学时,不但默许作文造假,还公然教给学生造假的方法、途径及好处。现在想来,真是误人子弟,感觉无地自容。
    尽管教师这么做,也有迫不得已的苦衷,主要是受制于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但不管怎么说,教师必须要坚守自己的人格操守和职业道德,绝不能纵容姑息学生在作文中造假,更不能鼓励和教育学生造假。俗话说,言为心声,作文是学生思想感情的直接体现,作文的真假其实反映的是学生品行的真假,教师纵容姑息学生作文造假就是在鼓励学生为人处世造假,贻害无穷。再不能任由学生作文造假现象泛滥下去了,教师必须担当起阻止和消除此种丑恶现象的责任来,将作文教学作为育人教育之一种,正本清源,教育学生说真话、抒真情、写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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