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7月31日> 民声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须避免干部走到“不如跳河”
李辉

  据7月29日《新京报》报道,云南孟连“胶农事件”发生后,沉痛教训引起当地干部深刻反省。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严厉警告官员:“说话没人听,干事没人跟,群众拿刀砍,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
  “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这是严厉告诫,更是犀利痛斥。这样的“重话”如果能引起一些当政者反思,促使某些干部反省,革除陈弊,转变作风,也不算枉费了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的苦心。然而,在笔者看来,当前最该受到关注的,倒不是某些干部因何走到了“不如跳河”之列,而是应该如何避免我们的干部走到“不如跳河”这一步。
  “干部当到这份上,不如跳河算了”,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一句古话——“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两句话的相似之处,不仅在于句式,更在于其本质——两句话都强调了官员的自我选择,“跳河”也好,“回家卖红薯”也罢,都是官员基于官德等个人素质,决定是否从自身角度给百姓一个交代。那么,这种选择自然会留下一个疑问:我们有没有一些约束,让干部根本就没有办法“当到这份上”?
  如果在古代,官员都是朝廷命官,其是否“为民作主”,老百姓在很大程度上只能“碰运气”的话,现在的情况则是完全不同的。干部的宗旨,本身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约束干部按这个宗旨行事,我们早已制定了法律纪律,我们单位内部都要进行检查考核,我们还有专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我们更赋予了百姓检举控告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当今,我们不但在结果上容不下“当到这份上”的干部,而且,在过程上,我们在制度上已经有了前置措施,根本不能允许干部“当到这份上”。
  遗憾的是,我们制度上的前置措施,在一些地方并没有有效阻止干部“当到这份上”。如果我们看到了法律纪律被架空,看到了检查考核走形式,看到了监督管理不到位,那么,我们还应该看到最核心的一个问题:老百姓的权利常常被虚置,还不能便捷有效地落到实处。
  官员是否“不如回家卖红薯”,已经不仅仅是官员自身要考虑的问题了。老百姓的权利得到保障之时,也就是干部不能走到“不如跳河”这一步之日。这从一定意义上讲,其实也是在挽救干部,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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