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传销品
陈周驹、戴照平、王一萍报道最近,天台警方破获一起打着“连锁销售”旗号,吞噬数百村民500多万血汗钱的特大变相传销案件,7名涉案高级头目已抓获归案,分别被刑事拘留和执行逮捕。
群众扭送“丁老总”进公安局
2008年4月17日中午,天台县石梁镇岭后村村民丁国胜因劳动时手被擦伤,正在家里休息。突然,从大门口进来几个“客人”。
丁国胜抬头一看,大吃一惊,原来“来客”是自己在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搞传销的下线,天台县始丰街道金某等人。寒暄几句后,金某问他:“事情怎么办?”丁心里有数,金某等想让他吐出骗来的传销款项。丁蛮横地说:“钞票没有,凭你们怎么办!”“那好,你随我们去一下公安局。”就这样,丁国胜被金某等人扭送到天台县公安局。
2006年5月初的一天,金某接到朋友刘某从云南打来的电话,说在景洪市经销玉石生意,收入可观,邀请他也到景洪做玉石生意。年近五十,正愁发财无门的金某马上约同一个兄弟赶到云南。第二天,刘某告诉他,开店是假的,但他们在做的生意要比开店好赚钱,尔后将金某兄弟带到公司“高级业务员”,俗称“老总”的丁国胜房间。丁告诉他,他们正在做连锁销售生意,这个行业比开任何店好挣钞票,还介绍了连锁销售的来历,并告知连锁销售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接着几天,丁、刘等头目向他们介绍了连锁销售的经营赚钱方法,保证他们一年之内赚到60万元以上。在丁等蛊惑下,金某兄弟分别以36800元人民币各购买了11套所谓“中国祥达贸易有限公司”的“精品”,成为该公司的业务员,取得了发展下线的资格。到了第二个月,金某兄弟各得到返回款7200元。丁告诉他们必须发展下线,否则从下个月起将没有一分钱的返回和奖金。无可奈何之中,金某兄弟以当初刘某诱骗他们的方法,先后从自己的亲朋好友中发展了5人,这5人均交纳了36800元的“初购费”。
2006年年底的一天,金某在租住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份江西连锁传销人员留落的材料,证实连锁销售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传销。于是,金某等中止了发展下线活动,同时向丁等提出赔偿(亏本)损失的要求,遭到丁等拒绝。后经多次协商,丁才拿出26000元,作为部分补偿及他们5人回家的路费。经金某等估算,此案涉及天台民众300多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这一次,金某等打听到“丁老总”在家,于是上门追讨,结果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撩开连锁销售的面纱
在丁国胜被扭送至天台县公安局后,经该县公安局的深入侦查,案情逐步明朗。2008年6月23日,天台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对丁国胜等8名高级头目实行刑事拘留;对丁国胜妻李某、妹丁某等7名中高层管理人员实行拘传审查,并对部分在逃人员上网缉捕。截至日前,7名刑拘在逃人员中已有3人分别被衢州、金华及天台警方抓获,2名投案自首,一名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尚有一人在逃。
经天台警方初步查实,从2005年年中至2007年8月,天台福溪街道许某,赤城街道许某某、刘某夫妇,石梁镇丁国胜兄弟等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诱骗自己的亲朋好友前往云南景洪,通过轮番诱导及限制自由、上课“洗脑”等方法,以“连锁销售高起点、高回报,能给参与者带来巨额利润”为诱饵,诱导被骗人员入伙营销。连锁销售规定:参与者以3800元的价格认购子虚乌有的“祥达公司”的一份精品(衬衣、西装及钢笔、皮带等组合),以每份3300元的价格认购一份代理权,就成为该公司实习业务员,并取得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当你和你发展的下线体系累计为公司销售3—9份产品就升为业务组长。依此类推,10—64份升为业务主任、销售65—499份产品的次月并培养出2名直接业务主任者,则晋升为业务经理。当累计销售500份以上,并培养出3名直接业务经理,则隔月升为高级业务员。“公司”在完成的销售额中提成55%,按级别分发奖金和效益分红。连锁销售的高级业务员,月工资保底6万,可达10万。如此蛊惑下,被诓骗来的人员中不少从怀疑、观望到相信、狂热,其中绝大多数首付36800元,一跃成为公司“业务主任”。据天台警方目前掌握,“祥达公司”非法经营一案涉及天台始丰、赤城、福溪三街道,石梁、平桥、白鹤、街头、三州、坦头6乡镇200多人,经营金额高达500多万元。
为了逃避政府有关部门的查处和打击,防止入伙者变心,连锁销售的头目们对被骗的传销参与者严加控制。他们借口实行“军事化”管理,把受骗人员编班分组,六七人租住一屋,由“公司”派一名“家长”,对全组人员实行全天候监管。每天早上6时至晚上10时40分,受骗人员必须在屋内听课,或自学有关宣传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阅报看电视听广播。如有特殊情况需与外界通话,则要写成书面材料交“家长”审查通过后方可联系。同时,传销头目对被控制人员在生活上大肆盘剥。他们的早饭是可以数得出米粒的薄粥汤,中餐下饭的是没油的烂菜叶,晚上则是清水寡味的面片汤。生活如同“坐牢”。当一名被骗者不堪严管逃离窝点后,传销头目派人追至昆明,对其毒打辱骂。这些做法,严重限制了被骗人员人身自由,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危及了他们的人身安全。
2007年8月,景洪警方打击传销,李等不得不停止非法经营。
致人泯灭良知的“迷魂汤”
“祥达公司”每份高达3800元的“精装”、“精品”,不过是传销头目从批发市场买来的“大路货”,最多值不了300元钱,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掏钱购买、认购?为什么许多人明知自己在坑害亲朋好友而执迷不悟呢?关键是传销头目给他们灌下了可致人泯灭良知的“迷魂汤”。
传销头目千方百计施展“洗脑术”,解除被侵害对象的心理戒备。基本方法:一是将正规的“连锁营销”与打着“连锁”旗号的连锁销售混为一谈,变“变相传销”为合法经营。摘取、歪曲个别领导人的片言只字和某些地方报刊的言论,以似是实非的“理论”来掩饰连锁销售的变相传销实质,松弛和解除人们的思想防线、法律防线。二是以“五级三晋制”和“高额分红回报”为诱饵,给每个被骗人员提供了短期暴富的美丽幻想,诱使他们不计后果,孤注一掷。三是宣扬诱骗亲朋好友参加传销是“善良的谎言”;发展下线是为了帮助亲朋好友“发家致富”;赚亲朋好友的钱“合情合理又合法”。从而冲破了很多被诱骗人员的道德底线,促使他们昧着良心,不择手段捞钱。通过不断地“洗脑”和传授具体操作方法,将一批批淳朴善良、老实巴交的农民群众变成六亲不认、良知泯灭、耍奸使非、嗜“钱”成性的“传销铁杆信徒”。
屡坠陷阱警示多
近10年来,各种新闻媒体关于揭露和查处打击传销或变相传销的报道从未间断。尽管政府三令五申明令禁止,舆论导向形成规模,但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民众身陷传销陷阱呢?
“案件的发生,与涉案民众的法制素质和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这起案件的被诱骗、被胁迫人员中,绝大多数只受过初中、小学教育,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淡薄;绝大多数生活在农村,消息闭塞,孤陋寡闻,受法制宣传教育机会少,法制氛围不浓;绝大多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发财心切,‘病急乱投医’,容易上当受骗;绝大多数为20—50岁的中青年人,既负家庭生活重担,又无技术资金和人际关系,目睹他人很快脱贫致富,致使心态浮躁焦灼,易走歪门邪道”。——主办此案的戴警官如此分析。
减少和杜绝传销及变相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应走“打防结合、教育疏导、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路子。当务之急,应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法制教育,通过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人和事来教育群众,使广大民众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从而不断提高民众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