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7月26日> 民工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高温下给民工更多关爱
齐振松
  据媒体近日报道,今年高温期间,杭州各大工地纷纷调整作业时间,基本上保证工人在中午11点至下午3点能停工休息。杭州市建委还组织各工程实施主体单位,对所属建筑工地进行慰问,目前已送出慰问品(饮水杯、风油精、饮料等)3500余份,绿豆500余斤,白糖200余斤……
    杭州高温期间关爱民工的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目前,城市建设工地许多民工来自贫穷落后的农村。进城打工,早已成为众多民工养家糊口的一种选择。农民建筑工白天冒着酷暑为城市建设添砖加瓦,晚上生活在狭小闷热、异味难闻的工棚里,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有的甚至用不起电扇。如果狠心的工头中午也不让民工休息的话,再壮实的身体也会被累垮的。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在高温天气下,人若长时间在户外劳动就很可能中暑,高温突破人的生理极限时会给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近年来,政府和社会在关注民工、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确实做了不少工作。但民工的生存状态、生活环境仍然令人担忧。
    夏日高温已不仅仅是气象问题,更是用工单位如何“以人为本”、政府职能部门如何“执政为民”的问题。在高温季节里,作为用工单位,应当对高温户外作业民工以更多人性化的关怀,而政府部门更应该督促用工单位落实“高温关怀”。
    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是政府十分紧迫的任务,同时需要全社会参与。政府部门除了加强出租屋的管理外,可以考虑把民工的生活环境质量纳入企业考核的硬指标,督促企业为民工提供舒适的住宿条件;而且政府也应该把对民工的关爱下沉,拿出措施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如根据民工的分布特点与生活规律,建设收费低廉的公寓,或者向他们开放公共空间,等等。
    此外,我们应该理解,任何人都不想在高温下作业,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很好的降温措施,是否能实行“高温假”?因为高温很容易造成劳动者疲劳、注意力下降等而引发事故;相反,放“高温假”利于劳动者身心的调节。虽然放“高温假”对工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可以根据天气情况,错过高温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当然,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高温放假”的相关法律依据可查。而南方每年都有一段特别高温时间,其应对措施仍是缺乏。为此,我们是否可做实行“高温假”的尝试?但就目前而言,如何放“高温假”、放多少天、假期内的待遇如何确定等都值得探讨。总之,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从细节出发,深入施工现场,设身处地为民工着想;走进工地,听听民工发自内心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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