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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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建造违章建筑并出租牟利
绍兴一“问题党员”带“病”上任
记者 冯伟祥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报道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镇五联村一名叫徐国海的共产党员,在担任村党总支委员期间,多次建造违章建筑,并出租牟利,不但不受党纪处分,反而在不久前的村党总支换届选举中,成为村党总支书记。对此,当地不少党员、群众认为,徐国海属于带“病”提拔。
  据反映,近年来,徐国海在五联村个私工业园多次建造违章建筑,并出租牟利。前不久,记者来到现场查看,发现紧挨恒时利机械厂(业主为徐国海)有一排房屋,毗邻五湖路,很是醒目,一层还开了饭店。当地知情人告诉记者,那是徐国海出租的。
  记者找到徐国海问及违章建筑一事时,他说,那是经过村民代表开会决定的,有会议记录的,如果要看,镇里有的。
  为求证徐国海的上述说法,记者采访了一些村民代表。他们对此明确否认:“根本没有这么回事。”记者来到东湖镇纪委采访,没有发现徐国海所谓的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他建造违章建筑的会议记录。
    此前,当地党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调查。记者在东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关夫处采访时,从有关书面材料看到关于徐国海3次违章建房的内容:2004年下半年,徐国海在未经村集体允许下,在租赁厂房边擅自建造了5间营业房加一间传达室,其中5间分别为3.8米×9米,用来外租开饭店;2006年下半年,上述6间房屋加层;2007年10月,建造3.8米×10米,计4间厂房。据此计算,占地面积达19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余平方米。
    记者在东湖镇纪委的一份材料看到,“徐国海先后3次擅自建造厂房,属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按照严格执纪的要求来讲,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9条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但村‘两委’未能及时制止并给予处罚,也有一定的责任。”“徐国海身为共产党员、村党总支委员,理应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但徐国海却没有这样做,给村集体经济造成了损失,在村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今年3月,五联村进行了党组织换届选举,徐国海最终被镇党委同意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对此,当地不少党员、群众认为,徐国海属于带“病”提拔。
    据了解,今年绍兴市越城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推荐测评、党内民主选举”。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徐国海的得票数不到半数。
    在此基础上,3月16日进行了“6选5”(即6名候选人中产生5名委员)。3月17日上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接下来的选举,徐国海当选为村党总支书记。
    3月27日,东湖镇党委发出关于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的批复,表示研究同意包括五联村在内的各村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五联村党总支部委员会由徐国海等5人组成,徐国海任总支书记。
  今年初,《中共越城区委办公室、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规定,村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中:要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同时明确:“近3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候选人:5、政治素质差,私心杂念重……”
    对此,东湖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关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徐国海虽然多次建造违章建筑,但是村“两委”没有及时阻止也有责任。
    记者在该村采访时,不少村民认为上级应该尊重民意,不该将徐国海带“病”提拔。
    村民们要求上级严格执行党纪国法,严肃查处徐国海的违章建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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