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7月15日> 就业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灰色开场”谁之罪?
孔之见
    高高兴兴去深圳打工赚钱,工作没找着还搭进了职介费甚至流落街头……暑期开始,湘赣豫数省近600名大学生的首堂社会课却略带灰色,他们打暑期工赚钱的希望在深圳破灭……(《南方都市报》7月6日报道》
    按理说,大学生利用暑期打工换取经济收益,不仅能缓解学费支出压力,又可以丰富生活知识,增长见识,是一件意义深远的事情,可为什么这些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一腔热忱却换来被骗子戏弄的结局?到底是谁导致了他们暑期打工的“灰色开场”?
    首先是一些不法劳动中介机构的胡作非为。在这些被欺骗的大学生中,大部分是给中介机构交纳了费用,但到达目的地时不是没有所谓的工厂,就是工厂以种种理由不接受,有的干脆就是虚假中介骗取费用。其次,不管是大学校园中出现的非法中介也好,含糊其辞的招聘广告也罢,用简单的手法就能把大学生诱骗上钩,充分表明了大学生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缺失。
    透过上述原因,我们更能发现其中存在的另外一些导致性因素。为什么一些非法劳动中介能在大学校园招摇并骗得部分学生上当受骗?为什么大学生缺乏必要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暑期打工维权意识?为什么这样类似的不安全打工行为一而再地在不同地区的大学出现?背后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干预缺失实在难逃其责。
    我们不妨推测一下,临近暑期前,如果学校、家庭、社会都敏感地觉察到大学生可能出现的打工需求,并对其进行积极的干预,施以积极的教育引导,大学生就不会遇到懵然被骗流落他乡街头的尴尬,可以避开对其身心都刺激深重的“灰色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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