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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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
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沈综
  本报讯  沈综报道  近日,我省连续出现高温天气。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中暑事件,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昨天省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做好夏季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要以对职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分析防暑降温工作形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夏季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改善职工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广泛开展夏季安全卫生和防暑降温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防暑降温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防暑降温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卫生、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切实改善职工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落实防暑降温必要的资金、物资、器材;要对高温车间、场所、露天作业岗位采取有效的通风降温措施,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高强度作业,严格控制高温时段延长工作时间和加班加点,对职工集体宿舍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特别要做好高温季节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让职工有充足精力投入生产。要协助企业做好清凉饮料、保健食品的发放供应工作,尤其是要落实中小企业及时足额发放职工清凉饮料费;协助企业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职工平安度夏。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检查作用,围绕防暑降温工作,发动职工查找隐患,切实履行劳动保护依法监督职责;要对高温作业、高空作业、露天施工、危险作业场所和消防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对一些高温危害治理不到位,职工个人防护不够,各种防暑降温保健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督促其改正,防止因高温引发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送安全、送清凉、送健康、促和谐”等形式的高温慰问活动。工会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车间、班组和施工现场,看望高温生产岗位上的职工,为广大职工送清凉,尤其要关注奋战在生产第一线的广大农民工,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怀。要结合防暑降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和意见,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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