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14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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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暑期要勤工俭学 不法企业趁机雇佣童工
章唯艰、应洁敏
   本报讯 章唯艰、应洁敏报道  近日,绍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稽山中队在辖区内进行检查时,查处了一起非法雇佣童工事件。在某服饰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内,监察人员发现一名工人明显年龄偏小,经过再三询问,证实他还未满16周岁,根据《劳动法》规定,16周岁以下的务工者即为童工,而雇用童工属于违法用工,该企业将被处罚。
    进入暑期,许多中学生都愿意以勤工俭学的方式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这既能帮助学生了解社会,又可以为一些家庭减轻负担,但这也为一些不法企业雇佣童工提供了机会。一些非法用工者明知使用童工违法,可为了降低劳动成本,赚取昧心钱,仍然雇用童工,甚至克扣童工的工钱。有关部门指出,暑假是学生勤工俭学的高峰期,也是童工现象层出不穷的时候,因此一定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企业也要加强自律,防止“暑期童工”现象的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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