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7月12日> 民工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工友之间玩笑莫乱开
通讯员周海燕、祝文权 记者冯伟祥
  本报讯 通讯员周海燕、祝文权 记者冯伟祥报道 工作之余开个玩笑,放松心情、缓解一下疲劳也没错,可是开玩笑要讲究个时间和度,如果不掌握好这两点,不仅会伤了大家的和气,而且还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从贵州来余姚打工的沈某就因为工友开了一个玩笑,而他火气太大,打了工友一巴掌,把自己送进了监狱。7月2日,打人的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余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沈某和黄某均是从外地来余姚打工的农民工,在余姚一家私营米厂做搬运工,相处时间长了也就彼此比较熟悉,大家都喜欢在工作的时候互相开个玩笑,放松一下心情,借此缓解疲劳。今年3月7日晚上9点多,沈某和黄某又一起上工,在仓库搬运米袋。沈某背起米袋走到传送带附近时,刚好和黄某碰在了一起,黄某就用自己的屁股顺势顶了一下沈某。因为背着米袋,沈某一时没有站稳,身体一摇晃,米袋便掉了下来,身体也差点碰到传送带。沈某也知道黄某这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可那天碰巧沈某心情不爽,加之工作又累,顿时火冒三丈,一转身就给了黄某一个巴掌。不幸的是,这一巴掌把黄某的左耳耳膜给打破了。经鉴定发现,黄某的伤势已经构成了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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