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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关键靠自觉 徐曙光
据《华商晨报》报道,今后如果你不“常回家看看”,很可能会触犯法规,要受法律制裁。辽宁已就《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可能首次纳入对老年人“精神慰藉”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义务,与老年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
把“常回家看看”写进法规当然是件好事,一定会起到作用。然而,靠法律带来的慰藉哪有亲情可言,难免会差些味道。有道是“强扭的瓜不甜”,“常回家看看”更应该成为子女们孝敬长辈的自觉行为。
对于世间广大为人父母者来说,他们生儿育女,为子女上学、工作、成婚等操劳一世,能在有生之年得到儿女孝敬,在亲情中颐养天年,是最大的企盼和幸福。然而现实又是另一番情景,许多年轻人基本上与父母分开生活,另立门户,整天都忙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虽然有孝心,却很少抽时间去照料老人。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2340多万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城市空巢家庭已达36%,预计2010年达到80%以上。“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是许多老人的生存状况。心理专家指出,人老了都会感到孤僻,只有儿女的陪伴和关心,才能温暖老人孤寂的心。
其实,如今许多老年人吃穿不用愁,对物质要求也不高,他们的要求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希望儿女们能经常回家看一看,多陪自己聊聊天。正如世界首富比尔·盖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天下最不能等待的事情莫过于孝敬父母”。作为儿女,你们即使再忙,也不要忘了孝顺长辈,赶紧放下手中的活儿,抽出时间,常回家看看吧!
常回家看看,不仅仅是法律规定,更应该是自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