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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网恋拆散了原本幸福的一家,离婚后,前夫擅自带女儿到日本居住 一封求助信帮她要回探视权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钱骏
在嘉善县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下,蒋静终于在今年6月底如数拿到了离婚补偿金,而更令她期待的是,也许很快就能见到朝思暮想的被前夫带往日本的女儿。蒋静的前夫周华尽管舍不得女儿,但对于蒋静执意要实现探视权且因此而提起的变更女儿抚养权的诉讼,他无话可说。想到曾经在未取得前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带女儿出国,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悔意。
使情况发生变化的,是蒋静写给法院的一封求助信。
跨国网恋拆散一个幸福的家
两年以前,蒋静在嘉善县西塘经营着一家小店,周华在西塘某企业上班,6岁的女儿莹莹乖巧懂事,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平静的一切随着周华的跨国网恋而打破。2006年以来,周华自从在网上认识一名日本籍的嘉善女子(目前在日本工作并定居)后,沉迷上网聊天,经常彻夜不归,夫妻俩常常吵架,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06年夏天,周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蒋静离婚。法院根据夫妻现状及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认为这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判决书规定,周华补偿蒋静5.2万元,6岁的女儿归周华抚养,蒋静有探视权(每个双休日探视),周华有协助的义务。
前夫将女儿带往日本
离婚后,周华支付了蒋静2.6万元补偿金。半年后,周华与那名日本籍女子结了婚,前往日本定居。
由于周华在日本,剩余的离婚补偿金2.6万元的执行变得困难重重。而周华将女儿丢给父母只身出国,老人因身体原因也没照顾好小孩,小孩子一直患有哮喘,故一有时间和可能,蒋静就将女儿接来亲自照顾。
蒋静对女儿的状况很不放心,得知周华在为女儿办理出国护照,遂在2007年1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归她。经嘉善县法院西塘法庭调解,周华写下声明,保证在女儿18周岁前,关系到女儿的切身利益问题必须经蒋静协商同意,并保证不会私下带女儿出境。在这种情况下,蒋静于2008年3月8日撤诉。
可是好景不长,3月30日傍晚,蒋静突然接到孩子祖父母的电话,称莹莹已被周华带出国了!3月31日上午,蒋静经向公安机关查询,确认莹莹已于3月30日下午经上海浦东机场前往日本了。
情急之中求助法院
蒋静说,“我跟他离婚就是因为那个女人,他怎么能够把我的女儿让那个女人抚养。”
思女心切的蒋静眼看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女儿,视女儿为精神支柱的她思女成疾,觉得已经没有办法正常生活。
情急之中,她以“一个迫切需要帮助的母亲”的名义向嘉善法院院长发了一封求助信。 女儿有望重新回到身边
嘉善法院高度重视,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亲自协调办理此案。据蒋静提供的线索得知,周华曾于2007年回过一次嘉善。2008年4月23日,嘉善法院向当地公安局发出《不准出境人员报备表》,要求公安机关协助限制周华在入境后再次离境。
今年6月,周华回嘉善探亲。6月20日他准备返回日本时,被限制出境。
在嘉善县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蒋静和周华坐到了一起,就补偿金和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
之后,周华将剩下的2.6万元补偿金支付给了蒋静,并同意将女儿的抚养权变更为蒋静所有,同时承诺此次回日本处理完相关事宜后将女儿带回国内。 (应要求,当事人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