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7月7日> 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这个“律师”只收钱不办案
记者方潇钦 通讯员徐治平
  本报讯 记者方潇钦 通讯员徐治平报道 请来律师帮忙打官司,却被骗去了4.1万元钱,至今还有3.1万元欠款。日前,杭州萧山法院审理了该起“假律师”案。
  去年2月,翁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律师”宋根(化名),当时宋根自称是“浙江省三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是,翁先生放心地请他代理去和绍兴的唐先生打一场工程款合同违约官司,并将相关的证据材料交给了他。
  据了解,“翁唐案件”的标的为60多万,当时宋根向翁先生收取了代理费3.3万元。3月9日,宋根找翁先生办理委托手续,而授权委托书上诉讼代理人“现任职务”一栏却写着“亲属”。由于翁先生不懂委托书应该怎样写,也对宋根非常放心,于是二话不说就签了字。签完后,宋根又以个人名义向翁先生借了8000元钱。
  之后的几个月,官司没有任何进展。着急的翁先生亲自去绍兴县法院问个究竟。结果,绍兴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翁先生根本没受理过这个案子,翁先生这才知道自己受骗了。
  翁先生找宋根要求归还代理费及借款。12月10日,宋根还给翁先生1万元,并当场写下了欠条,答应剩下的3.1万元钱在2008年1月10日前还清。但直到今年6月份,翁先生还是没有收到3.1万元。翁先生还了解到根本没有浙江省三和律师事务所,而宋根也从未出示过律师执业证。
  这次,翁先生找了一家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请了正规律师把宋根告上了法庭。
  当日,法官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 浙江工人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或复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