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7月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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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内食品变质 市民一吃进了医院
刘列飞
  本报讯 刘列飞报道 “我已经很小心了,想不到在保质期内的食物也会变质!”近日,安吉县的王阿姨就因吃了保质期内的变质食品住进了医院。
    前不久,王阿姨在某食品店购买了一盒绿豆糕,为了防止买到变质食品,王阿姨在购买时特别注意了每盒绿豆糕上的生产日期,然后才放心购买。
    没想到,绿豆糕买回去一吃,当天晚上王阿姨就觉得不舒服,肚子疼痛无比。半夜在家人的帮助下,王阿姨被送进医院急救,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
    出院后王阿姨越想越生气,便拎着吃坏肚子的绿豆糕走进了当地工商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即赶到王阿姨购买绿豆糕的食品店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店内还有未销售完的同批次绿豆糕,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查扣,货值近500元。据食品店老板介绍,绿豆糕是从长兴某食品厂进的货,并出具了送货单。经调查,这批绿豆糕的生产日期为2008年5月6日,保质期为45天,显然还在保质期内。
    为什么在保质期内的绿豆糕也会吃坏肚子并引起食物中毒呢?执法人员把王阿姨买来还未吃完的绿豆糕封存并送往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绿豆糕已经变质。执法人员随即组织消费者、食品店老板进行协调,并电话联系了长兴某食品厂。经调解,先由食品店老板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合计1500元。
    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检查食品包装上的食品名称、配料、制造者、经营者等信息。此外,由于受气温等因素影响,食品较易被微生物污染,因此在购买时还要注意观察包装袋内食品的色泽,不买颜色过鲜过亮的产品。如果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呕吐等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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