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6月2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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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五单位联动
“老赖”欲登机出港被截获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赵荔
    本报讯  记者冯伟祥  通讯员赵荔报道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锁定的被执行人乔某出现在了杭州萧山机场民警的布控监视范围内。“您好,请跟我们来一下。”乔某在通过安检时,派出所民警及安检人员迅速将其控制并带到了派出所。永康法院执行人员当即对其宣布拘留,并迅速带离机场。此次三地五单位联动出击,成功地将欲登机出港的“老赖”乔某截获。
    乔某系东阳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7年5月,该公司和乔某的丈夫斯某共同为某石料公司借款200万元提供担保。之后,石料公司法定代表人负债出走,下落不明。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永康法院作出判决,由乔某的公司和其夫斯某对以上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永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撒网式排查,斯某迫于该院多种执行措施的压力,还款57万余元后,扬言拒绝归还剩余款项,并出走下落不明。
    6月4日晚,永康法院布控掌握了信息:乔某将乘坐6月5日下午2时22分的班机从杭州萧山机场出港前往乌鲁木齐。该院立即致函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及萧山机场安检处,要求执行协助,并与永康市公安局联系,要求协助布控。
    6月5日上午8点,永康法院紧急行动,成立专案小组,并由执行局长亲自带队,赶赴萧山机场。同时,为预防乔某转乘班机出境,永康市公安局指派该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一起前往协助。经联系,杭州市萧山区法院也专门抽调4名执行员和法警赶赴机场配合。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及时将乔某的身份资料复印分发至各值班民警和安检人员,并在机场各个出入口进行布控。最终,在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永康市公安局、杭州市萧山区法院、萧山机场安检处的协同配合下,在萧山机场将正在通关安检的乔某成功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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