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5月31日> 民工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灾区民工及时拿到血汗钱
记者史隽 通讯员沈伟、朱耀峰
  本报讯 记者史隽 通讯员沈伟、朱耀峰报道 5月26日上午,湖州南浔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英政将18万执行款郑重地交到了四川绵阳在湖打工的农民工孙绍茂手中,叮嘱他一定要妥善保管,尽快地将这笔救命钱送到其他60多位农民工兄弟手中。看到这一幕,南浔执行局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欣慰地笑了,“这一个星期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也算是为灾区人民尽了一份力。”
  原来,孙绍茂等66位农民工基本上都是四川绵阳地区人,从2007年初开始,他们一直就在菱湖高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打工。由于项目经理结账后携款逃跑,致使他们辛苦打工所得的18万元工资款迟迟未能拿到手。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级特大地震灾难,绵阳地区属于重灾区,这66位农民工大多家中遭受重大损失。为此,有50多位农民工等不及拿到工钱就赶回了四川老家,他们委托留在湖州的孙绍茂帮他们继续讨要工钱。
  孙绍茂等人来到南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知情况后,南浔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立即启动特事特办机制,尽最大努力尽快为他们拿到执行款。与此同时,南浔区政府、人大也对此事高度关注,帮助协调。由于高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南浔法院共有8个案子,涉案总值达到了350多万元,公司基本上已无力偿还,因此该案的执行难度很大。执行人员一次又一次地上门,给高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老总做工作,强调灾区人民所遭受的困难,最后公司老总也深受感动,东挪西借终于凑齐了18万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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