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GSM+8 北京时间)
2008年5月31日> 民工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院为川籍民工开辟绿色通道
海盐894名企业员工领到欠薪
记者史隽 通讯员王海燕
  本报讯 记者史隽 通讯员王海燕报道 5月26日,四川民工徐国良从海盐法院法官手中领到了自己的3250元工资,喜不自禁,激动地说:“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工资,这下我们可以放心回家了。”至此,经过海盐法院法官的多方努力,浙江旭莱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与海盐诚诚实业有限公司拖欠的350余万元工资款全部发放到了894名员工手中。
  4月27日,海盐法院接到了浙江旭莱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与海盐诚诚实业有限公司共894名员工的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款350余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原来,今年4月,这两家公司由于投资失误,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部分厂房、机器设备等已被外地法院查封,公司现有职工894人,除少部分行政人员1月份以来工资没有发放外,其余职工今年3月以来工资都尚未发放。
  收到起诉材料后,法院第一时间办妥了立案手续,分派出两批人员于4月28日一早去上海、南京、嘉兴等地办理该两起工资案件的财产保全手续,并成功保全220余万元。4月29日,根据730名浙江旭莱服饰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的先予执行申请,法院向这些员工发放了部分工资款124.9875万元。4月30日,法院又向164名海盐诚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发放部分工资款81万元。
  法院在审理中进一步发现,本案涉及到大量的外地农民工,仅四川籍民工就有近百人。为了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尽快将剩余的工资款发放到位,法院特为这些外地员工开辟绿色通道,决定先期发放外地员工的剩余工资款。5月5日,法院向浙江旭莱服饰发展有限公司与海盐诚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外地员工350人发放了企业所拖欠的剩余工资款46万多元。5月26日,法院又将两家公司拖欠544名员工剩余的工资款100.04万元全部发放到了职工手中。这两起拖欠近900名职工工资款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有效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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