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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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面前无纠纷
义乌市总工会顺利解决一起劳资纠纷
通讯员 张锦清
    本报讯  通讯员张锦清报道 日前,义乌市总工会圆满解决了一起劳资纠纷案件。
    陈安林,系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青片乡关磨村人,今年2月21日,刚到义乌市联友工艺饰品有限公司上班一天的陈安林受老板王某委派,负责到四川招收员工。当时王某还给陈安林出具了一张公司介绍信,并口头答应:陈安林来回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都由企业承担,而且还付给陈安林每月2500元的工资,但双方未签劳动合同。
    3月15日,陈安林回到公司,向王某索拿工资及部分补贴,遭到王某的拒绝。王某称:陈安林在外出差20多天,花费了3000元钱,连一个员工也招不回来,不可能再支付任何工资。为此,陈安林曾多次上门追讨未果。3月20日,陈安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月12日,劳动争议仲裁委经过开庭审理后下达了裁决书,要求王某支付给陈安林1833元工资及458元经济补偿金。然而王某还是出于心中的怨气拒不执行。
    5月19日,陈安林找到了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在这次四川大地震中,陈安林家里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财产受到较大损失。工作人员随即匆匆赶往联友工艺饰品有限公司,首先向企业主王某陈述了有关法律法规,然后说明了陈安林家里的受灾情况,指出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特殊时候,企业不但不应该克扣四川籍职工的工资,还应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他们捐款献爱心。通过一番推心置腹的谈话,王某最后果断表示,保证一分不少地付清陈安林的钱,自己还给灾区捐款2万多元。
    目前,2291元钱已通过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转交到陈安林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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