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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这些规定你该知道(二) 阮向民 整理
[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解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在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的同时,必须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这一条中,与职工有密切关系的是第二、三、四、五款。 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一个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特殊区域内施工审批、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竞赛办法、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等;二是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电气技术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等。规程是对工艺、操作、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作的统一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为消除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设备、财产破坏以及危害环境的因素而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的统一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有效实施。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 《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规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真正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性质、特点和范围等情况制定的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技术措施和其他应急措施,对于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害人员、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具有重要的作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该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