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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无耻之徒假冒募捐之名敛财
编辑同志: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的8级强烈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然而个别不法分子却打着济困捐款的幌子,向群众发送为灾区募捐的短信,也有一些商户上街开展“爱心”义卖,以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据了解,诈骗手机短信内容大致为“惊闻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红十字会特开通捐款账户”、“爹妈,因地震我什么都没有了,现在急需钱用!请将钱汇我朋友卡上”等,并留下银行账户和联系人姓名。也有QQ群“心情加油站”发动网友捐款,说是向贫困地区的老人和孩子献爱心。由于许多预付费手机号码不需要实名登记,不法分子在用完话费后可将此号一扔了之,所以公安部门即使查出该号的地域来源,也很难查出不法分子的真实信息。
现在,无论是国家领导人还是平民百姓,无不为地震灾区的人民揪心并齐力抗震救灾,然而在这样的形势下,却有人干着趁灾打劫的勾当。面对灾后出现的形形色色的募捐组织、机构,我们应该引起警惕。根据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救灾受赠人的主体只有三类,即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上政府。很显然,无论何种情形,个人都绝对不会成为救灾受赠人主体。市民捐款献爱心只能选择各级政府组织、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正式组织捐款捐物,而不要简单地自发展示爱心,以免被违法者所利用。
因为爱心本身没有大小之分,只要是善举,就应该得到肯定、支持和鼓励。灾难面前,没有旁观者。无论是政府还是群众,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用行动帮助灾区人民摆脱困难。所以我们要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抗灾工作的一项内容,既要全民抗灾,也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地警方要密切关注趁灾犯罪动向,有针对性地查处典型案件,给不法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杜绝此类趁灾打劫现象的发生。
读者 江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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