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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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保单”,高收益掩盖深陷阱
张文胜 陈丹红
  “地下保单”,即境外保险公司(以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为主)跨区域非法销售的保单往往使用低费率、高回报作诱饵,通过夸大保障、收益来误导消费者,其实,在高收益的外表下,“地下保单”暗藏陷阱。日前,宁波市民刘孝雄(化名)购买的30万美元“地下保单”就打了水漂。
    刘先生在商界打拼十来年,家庭资产有数千万元。2003年5月,他在广东结识了一名女子,在她的鼓动下,刘先生经不起“地下保单”“高额回报”的诱惑,斥资30万美元为自己与妻子各买了“境外寿险”。
    次年,刘先生与妻子到湖南旅游不幸摔伤,在医院治疗花去了20多万元的治疗费用。2005年,刘先生就人身伤害的保险索赔,与所投保的香港某寿险公司进行了多次交涉。但对方的答复竟是索赔事宜应由当时负责承担保险的推销员具体办理。刘先生联系先前认识的女子时,该女子已“蒸发”。
    有类似遭遇的不止刘先生一家。
    保险监管界人士指出,“地下保单”的购买者一般属于高收入人群,如白领、私营企业主等等。许多保险消费者认为海外保险机构实力雄厚、服务质量高,对购买海外保单存在一定的盲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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