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新办(2003)12号 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2007年6月12日> 工论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26℃的规定重在落实
凌波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以国务院办公厅的名义发文来关心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空调温度”,足可见国家节能降耗的决心和力度。其实,几年前各地就对夏季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作过规定,但是,对这一规定,执行的效果并不如意。
    为什么?写字楼、宾馆、酒楼的经理们表示很无奈:“顾客嫌热,我们也没办法。”上海节能监察员曾经碰到这样一件事:有一幢日本公司非常集中的商务楼,空调温度只有22°C。监察员指出温度过低,可大楼的物业却说,这是客户要求的温度,既然收了人家的物业管理费,总归要“客户第一”。几经协调,依然无果。
    在许多写字楼、宾馆看来,温度就是“档次”,夏天去高星级宾馆开会、办事,得多带件外套已成为客人的习惯性思维。夏天穿棉衣,冬天扇风扇,听起来有点奇怪,可近年来,大城市的人对此可能并不陌生。去年12月,笔者在北京一家宾馆参加会议。进了会场后发现,一间不大的会议室四周各放了一台电扇。外面是数九寒冬,屋里四台电扇却在努力地工作着。找到服务员问他们能不能打开窗户关上空调,得到的答复是:我们这里是中央空调。
    曾听到某五星级饭店的工作人员这样说:“我们店内的温度是根据穿西装的人体舒适度来定的。”然而,除了特别正式的场合,大夏天的谁又会不分时节地“着正装”呢?何况,现在即使在正式场合,着正装也并不那么“流行”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为了提倡节电,特地与他的一套领导班子一起身穿短袖在公众面前亮相;再看国外,向来衣着谨严的日本人,同样倡导一般公务场合不穿正装。
    其实,大夏天的“捂着”正装也未必舒服。就温度而言,人体最适宜的温度称为“生理零℃”。对于一般身体健康的正常人来说,生理零度大约在28℃—29℃。综合来看,空调房间合理的温度是夏天应在28℃—29℃,冬天应在18℃—20℃。空调每调低1°C,就要增加6%的用电量。一幢幢光鲜亮丽的写字楼、宾馆,在电力短缺的今天,它们已经日渐成为“耗能大户”。有调查表明,日本的商务楼平均每平方米耗电量为50瓦,而中国的商务楼平均每平方米耗电量高达145瓦。在日本,有全民节能的习惯,在于政府的全力推动。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在国内发起了彻底而全面的节能运动,出台了各种有关强制节能的标准,对能耗超标的企事业单位,设专门的能源经理强制为之节能,直至达标。久而久之,强制推行和鼓励措施使日本人养成了节能的习惯。同样,今天我们要想使节能措施行之有效,必须有法律、法规作后盾。否则,这样的规定只能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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