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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加大非公企业工会组建力度 胡大淼
日前,杭州欧古佳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时,在注册窗口收到该局发放的《企业组建工会告知书》、《工会法》和《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资料,这是杭州市总工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落实去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决定、加大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力度的新举措。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对此,在《浙江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中,对组建工会也作了进一步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在开业或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但有关数据却再一次告诉我们,我省工会组建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还没有完全到位:该市应建工会组织的私营企业有2.96万家,但建立工会组织的却只有1.73万家,只占应建数的58.7%。针对这种状况,在去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召开的第七次联席会议上也再次被列入商讨解决的议题。那么,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大企业尤其是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力度? 宣传的深入人心和建立有效机制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杭州市总工会和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联合发文规定,从今年起凡在我市各级工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各类企业,由注册窗口在发放营业执照时一并向企业发放《企业组建工会告知书》等相关资料,告知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开业或者设立一年内仍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自期满的第一个月起由所在的地方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街道工会按拨缴工会经费标准的规定收取筹备金。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于老企业,同样有新规定:凡在我市各工商机关已注册登记的老企业在年检时,要同时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组建工会登记表》(用网上下载方式取得或向登记机关窗口领取)。按照工商部门“谁登记、谁年检”的原则,分别由市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和区、县(市)局注册监督科在企业办理复核手续时,负责收交或督促提交《登记表》,并返回同级工会。 据了解,从今年起杭州市将进一步加大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的力度,力争新建工会组织1000家,新增会员10万人。除以上措施外,还将对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阻挠上级工会帮助筹建工会的非公企业进行曝光,并提起法院诉讼,同时将是否建工会组织列为杭州市企业评先评优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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